“双碳” 目标下光伏预制舱的产业支持政策有哪些?

来源:安徽正变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12-02 09:18:00
在“双碳”目标下,国家及地方对光伏预制舱产业的扶持政策已形成“顶层设计—行业标准—地方补贴”三级体系,核心政策可归纳为以下四类:
  1. 国家级绿色转型与电力系统政策
    2024 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等部委将光伏预制舱纳入《加快构建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 年)》《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 年)》和《2025 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三大文件,明确其作为“分布式新能源+储能”标准化集成装备的地位,要求电网企业优先接入、简化并网手续,并在电力现货市场中给予“虚拟电厂”聚合交易资格
  2. 制造端降本与技术改造补贴
    工信部《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对生产光伏预制舱及其关键部件(智能汇流箱、储能变流器等)的企业,省级财政按市(州)实际技改资金的 35% 给予配套,单家企业 3000 万元;同时享受“设备更新贷”“技改贷”全额贴息和失业保险费率降至 1% 的优惠,政策执行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 应用端分布式+储能联合激励
    山东、河南、江苏等地推出“光储一体舱”联合补贴:每安装 1 MW 光伏并配套 0.5 MWh 及以上预制舱式储能,一次性补贴 100 万元;允许“隔墙售电”,即项目可直接向周边工商业用户售电,溢价 0.1–0.2 元/度,缩短投资回收期至 5–6 年
  2. 地方节能降碳与零碳园区奖励
    深圳福田区、安徽繁昌区等对采用光伏预制舱完成既有建筑或工厂绿电改造的项目,按实际投入的 20% 给予补贴,单个项目 500 万元;并额外给予 0.2–0.4 元/度的发电量奖励,连续 3 年,可与其他政策叠加
综上,光伏预制舱在“双碳”赛道中被明确定位为电力系统的关键集成装备,2025 年前后国家通过制造端降本、应用端加价、电网端便利化“三端”同步发力,形成持续 3–5 年的政策红利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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